遂宁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m.macharness.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28号;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391005;电子邮箱:snhbbgs@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制定了《2016年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综合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局面。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和环保系统目标绩效考核,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规范操作 。一是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党和国家及单位秘密的绝对安全;二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每季度对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4663条。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9条,其中,政府文件信息163条,占21.48%;工作动态信息86条,占11.33%;财政信息2条,占0.26%;其他信息508条,占66.93%。
我们加大了对重点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条数共529条,主要涉及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重点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监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市环保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三是在省、市级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刊(播)环保新闻;四是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的效率不够高、内容不够广、渠道利用不充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从三个方面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培训教育力度,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阳光意识”。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归类、筛选和发布机制,便于服务对象查询。建立与群众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把握好“公开”与“保密”关系。
(三)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微信等多样化手段,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