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大仁里立体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拟在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卧龙庵村6社。项目占地面积40亩。建设内容:新建1栋8F种猪大楼及配套保育大楼、1栋1F公猪楼、1栋1F后备舍、出猪房、隔离舍、消毒室、集中料塔、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集污池、危废暂存间、堆肥发酵车间、办公、生活用房等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种猪4860头,其中母猪4800头,公猪60头。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2.2万元。
项目经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19-510903-03-03-418784】FGQB-0245号)备案,根据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326922689Y)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防治污染以及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