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8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小祠村2社 | 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地范围内建设,拟新建约 2520 平方米的实验楼及相关附属工程,将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等设施设备,并对原中心大楼部分进行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1万元。 |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密闭结构,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增加周边绿化来抑制恶臭;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原中心大楼楼顶排放;PCR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室内,再通过排风系统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普通P2生物实验室废气通过安全柜内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再通过排风系统引至实验楼顶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万向排气罩和原子吸收罩收集,进入专用管道并于楼顶经一套“干式酸性气体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高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理化实验室废水经收集桶内中和后排入化粪池;生物实验室器皿经灭菌器灭菌消毒后再清洗,经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最终进入安居疾控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2m3)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10m3)预处理。所有废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安居疾控中心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调节+初沉池+厌氧+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处理能力10m3/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乌木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琼江。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实验楼机房产噪设备置于密闭房间内,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各排风口设软接头,风管处安装消声设备等,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日产日清;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废滤芯、实验废试剂,废液、废活性炭、废干式吸附剂)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消毒、脱水后,桶装密闭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5年6月6日取得了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遂宁市安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遂安发展〔2025〕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