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中、省、市相关政策。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属地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属地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2.负责属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属地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属地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指导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属地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4.承担属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5.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属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上级生态环境单位授权或委托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6.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7.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单位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减排、抑尘、禁烧、治车等专项行动,攻坚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优良天数率达到92%~93%,守住“射洪蓝”。加强不稳定达标流域和重点时段水质管控,保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强化固危废安全处置,确保固危废安全与污泥处置率达到100%。
(二)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化包容审慎执法,扩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持续实施“一目录、五清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在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聚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聚焦企业环保责任落实、畜禽养殖、生活污水、噪声污染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风险隐患全覆盖大排查,及时处置环境问题线索和舆论舆情,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针对2024年第三轮省督与央督交办的信访问题开展扎实“回头看”,严格落实“四个不放过”,高效有力真改实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不反弹。
(四)持续全力争创品牌荣誉。深度挖掘、系统总结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的成熟模式和实践经验,深化美丽射洪建设,打造城市标志性景观、繁荣文化旅游,加快探索形成“各美其美”的美丽四川建设“遂宁样板”“射洪经验”。筹备好美丽四川现场会相关工作。深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时调度2024年指标完成情况,待验收通知立即启动迎检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6万元、上年结转15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6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51.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58万元,主要是有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入预算95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6.6万元,占16.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6万元,占83.5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支出预算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31万元,占50.28%;项目支出472.89万元,占49.7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51.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58万元,主要是有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6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51.2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58万元,主要是有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865.53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9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占2.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2.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8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5年预算数为94.4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宣传,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和美乡村创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区域和流域环境合作与交流、锂电行业环境保护、美丽四川建设以及业务工作的调研、大气联防联控、交流合作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减少45.45%。主要原因是车辆权属划拨,减少2台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车0辆、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万元,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5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会议费。
(二)培训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28.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差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1.3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0.55万元,增长21.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基础软件、空调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316.2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316.2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监测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