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你单位报送的《沱牌配气站供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工程位于遂宁市射洪市沱牌镇大佛路,项目主要新建白末线T接点-沱牌配气站输气管道1条,管线长610米,设计压力为4.0MPa,设计输气规模为36.2×104m3/d,配套同沟敷设铠装4芯光缆;配套改造沱牌配气站(拆除站内现有进站管线,将新建供气管线重新与现有进站管线碰口,在工艺装置区新增进站截断阀;另外新建进站高压放空管线,并将其敷设至站外放空外,与放空立管进站管线碰口连接;站场内宿舍楼中2间休息室改造为机柜间和控制室,改造面积约为70m2。);拆除原有管线起点柳树阀井(拆除柳树阀井内现有去沱牌配气站及去沥青厂(已停用)管线及阀门;在阀井内对干线管段进行原位换管,拆除原柳树阀井围墙,并对阀井进行回填)。本工程建成后,现有管道(D108供气管道)将停止使用,废弃管道通过注氮封存。本工程占地为临时占地,占地总面积为 6250m2,占地用地类型为旱地和林地。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
该项目经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关于下达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17年前期工作调整计划的通知》(西南司计〔2017〕114号)批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原射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沱牌配气站供气管道工程规划路由的复函》(射自然资规函〔2019〕150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拟采取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经专家组技术审核,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工程布设、采取洒水降尘等防尘、降噪等措施;施工期间管道开挖过程中,应尽量控制作业范围,减轻对周边植被的破坏;严格按照“分层开挖”的原则施工,以便回填时表层土和底层土各复其位;管道埋设后应立即回填覆土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管道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测工作,减少跑、冒、滴、漏的情况,防止气体外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营运期产生的清管废水和检修废水依托站场已有废水池收集暂存,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废水依托原有预处理池处理。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正常生产状况下的排放,通过定期巡检、定期试压检漏等措施避免出现泄漏。项目放空排放的天然气均接入了自动点火放空系统燃烧排放,由于放空频次低,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很小。
(四)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措施。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项目施工期管道铺设在挖土、回填碾压后,无多余土石方产生;营运期产生的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暂存于站内,定期交由川中油气矿作业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加强站场内绿化,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噪声不扰民。
(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流失预防措施;修建护坡、堡坎、排水沟、分层开挖等措施;工程完工后落实覆土、复耕、复植等措施。
(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加强对沿线管网的检查、检修,确保事故状态下将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自主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五、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