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12月4日0时解除重污染
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总站预测预报,2025年12月4日起我市气象条件逐渐转好,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遂府办函〔2024〕86号)有关规定,我市决定于2025年12月4日0时解除2025年11月29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你们及时将解除预警信息通知到有关单位和企业,并持续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