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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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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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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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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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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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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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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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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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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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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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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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在遂宁市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片区实施,位于高性能锂电池材料(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东侧。总投资21184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1万。项目租用一栋主体1层,局部4层,最高24m的新建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51649.27m2。购置配料、投料、研磨、干燥、焙烧、粉碎、检测等设备,同时在厂区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池、制氮机房等辅助工程,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依托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动机尾气处理液》项目。形成年产12.5万吨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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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处置措施。实验室废水依托可兰素项目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金桥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清洗废水和车间部分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预处理+A/O+MBR+强化除磷”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6m3/h。初期雨水处理经收集直接从“强化除磷工序”前端进入污水处理站。出厂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三级标准和金桥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悬浮物≤200mg/L;COD≤365mg/L;氨氮≤16mg/L;总磷≤4mg/L)要求。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废气处置措施。混合配料、预混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由2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两套布袋收集器进行处理后分别由4根高28m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通过8台焚烧炉焚烧后经8根18米排气筒排放;窑炉加料、收料工序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由2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气流粉碎、过筛除铁、真空包装工序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喷雾干燥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混合配料、预混工序废气、窑炉加料、收料工序废气、气流粉碎、过筛除铁、真空包装工序废气、暂存罐溢出废气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项目以生产车间划定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措施。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废暂存间依托可兰素项目,单独分区存放。废包装袋、废铁渣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其他厂家综合利用,废烧钵由厂家统一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球磨机、干燥机、粉碎机、批混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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