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7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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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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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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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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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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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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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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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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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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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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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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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镇,改造主体工程缺氧池、MBR池膜反洗池,新增主体工程事故应急池、辅助工程投加碳源装置、脱水间,新增办公及生活设施在线监测间和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技改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项目总投资380万元,环保投资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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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减少新鲜水用量,节约水资源。加强污水处理厂内各产排水设施、池体、场地的防渗防漏处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等。设置事故应急池一座,容积约600m3。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泥运至当地苗圃栽培使用,栅渣由环卫部门清运。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对臭气产生源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污泥池、脱水间等采取全封闭措施,通过管道将臭气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绿化,污泥定期清理,车辆密闭运输,避开运输高峰期。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露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区(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建构筑物、池体等)、污泥处理工艺区、污泥暂存工艺区、加药间、药品(PAC、PAM等)储存间以及管道敷设沟等,建议上述建构筑物采用P8等级混凝土(厚度150mm)+HDPE膜防渗结构(厚度1.5mm),或者防渗系数满足等效黏土 防渗层Mb≥6. 0m, K≤1X10-10cm/s 等其他防渗材料。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厂为设备用房、配电室、管理用房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系数满足等效黏土层Mb≥1.5m, K≤1X10-7cm/s 等防渗材料防渗。
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PAC、PAM、次氯酸钠等化学品物质存储引发的环境污染,废水处理设施(生物除臭装置)、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产生的废水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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