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服务小微企业
“三个一”工作方案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扩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全市小微企业环保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管理提高环评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323号)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底子薄,优化小微企业环评服务十分重要,我局拟推行“三个一”环保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通一个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825-2391017
2.咨询服务内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政策咨询。
3.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每周一个接待日
1.接待人员: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及相关科室人员。
2.服务时间:每周四。
3.服务地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1会议室(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4.服务事项: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环保审批手续相关问题。
5.联系电话:0825-2391017
(三)每月一次集中服务
1.服务人员: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相关工作人员。
2.服务时间:每月最后1周某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事项:小微企业发展涉及的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
4.服务地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1会议室(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加强小微企业环保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切实的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针对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环保需求和问题,各单位应及时介入、加强协调,合力指导企业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小微企业服务工作宣传,加强政策引导和专项宣传,激发企业主动参与,进一步在全市推广“三个一”的环保服务理念。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