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21 18: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12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21-20201225(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华顺海天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扩能升级项目

遂宁市蓬溪县上游工业园莲花社区

四川华顺海天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2万元。在华顺公司原厂址内扩建生产车间4000m2。新增废旧塑料清洗、破碎生产设备6台套,新增塑料颗粒生产设备20台套,新增塑料制品生产设备20台套及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建成将形成年产塑料颗粒4.0万吨,差别化、特种功能性纤维3.2万吨,塑料打包带1.0万吨,塑料盆、塑料桶、塑料凳子、麻将牌等塑料用品2.0万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经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921-28-03-3389】JXQB-0045号)备案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二级生化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蓬溪县宝梵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小潼河。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差别化、特种功能性纤维生产线、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塑料制品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麻将牌上漆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装置+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5m烟囱高空达标排放各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以热熔挤塑生产车间厂界为边界设50m防护距离,上漆擦漆车间厂界为边界设100m防护距离,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新建居住、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医院、食品等敏感企事业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选购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以及相应的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分拣杂质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置间,可回收材料外卖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回收材料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清洗池、漂洗池沉渣定期清理,交填埋场填埋废油墨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危废间按照要求做好“三防”措施,完善标识标牌,做好危废转运记录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做好厂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在项目实施中加强管理,投产后加强安全培训和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带来次生环境影响,将发生环境风险的几率降到最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