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名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技术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背景,化学分析、化学工程、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类专业优先,有从事实验室项目分析和实验设备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2021年3月11日至15日,共5天。
2. 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307室,电话:0825-2391008。
3. 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hbj.suining.gov.cn/)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查
1. 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办(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1.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3.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
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办(人事科)、监测中心站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五)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 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审定。
2. 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站公示5个工作日。
3. 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资料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与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不低于全市最低工作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91008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