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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3-11 18: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技术人员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名技术人员。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技术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背景,化学分析、化学工程、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类专业优先,有从事实验室项目分析和实验设备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招聘程序  

报名  

1. 2021311日至15日,共5天。  

2. 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307室,电话:0825-2391008  

3. 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hbj.suining.gov.cn/)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  

1.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办(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  

1.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3.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办(人事科)、监测中心站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 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审定。  

2. 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站公示5个工作日。  

3. 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资料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与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不低于全市最低工作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91008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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