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0年8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遂宁市中心医院康复院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2391017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遂宁市中心医院康复 院区 |
四川省遂宁市经开区天宫南路535号 | 遂宁市中心医院 |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经开区天宫南路535号。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医院总建筑面积16239.36平方米,为综合医院,主要设置科室有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设置燃气锅炉房、熬药间,空调采用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于楼顶;不设置太平间、洗衣房、不设传染科;医院大楼北外侧建设1个地埋式、全密闭污水处理站。本项目设置255张床位,门诊量80人/日)。 | 落实施工期间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实,在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管理措施及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运营期间防治措施 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一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是中药渣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主要是医疗垃圾、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医疗垃圾、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站污泥规范化处置。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垃圾暂存间恶臭、柴油发电机废气、医疗废气、煎药房煎药废气等。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对污水处理站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后经“紫外光+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医疗垃圾暂存间臭气通过及时清运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减少产生,并设置抽风机将臭气引至楼顶排放;医疗废气通过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后经紫外线照射消毒后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煎药废气经煎药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至楼顶排放。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和不扰民。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进行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通过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和落实风险评价要求的防范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几率和以及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环境次生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