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函〔2021〕77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七次会议第七号建议的复函
邓大林代表:
您在市人大七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构建“大环保”格局的建议》(第七号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支持!经研究,现将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扛牢。2021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持续跟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已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频率远高于同期,特别是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月6日市委时隔6天召开两次环委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决扛起了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二)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健全。结合我市实际,颁布实施《文明促进条例》《遂宁市城市风貌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特别是通过立法形式,颁布实施《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为保护涪江“母亲河”奠定了基础、作出了规范。依照《遂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规范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强化《遂宁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遂宁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运用。全面开展宣传舆论引导,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逗硬举报奖励。
(三)“大环保”格局基本构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将于6月底前提请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八位一体”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2021年3月20日,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办〔2021〕—4),共明确了5大类47个部门(单位)294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了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高效运转。
(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16号)部署,我市制定《遂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确定43项具体事项。截至目前,已完成42项,剩余1项本年度完成。同时,承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等3项国省重大改革试点,实施“标准地”改革、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投诉等改革先进经验分别被省委《每日要情》和《四川日报》等刊载报道,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遂宁经验。
(五)生态文明社会风尚逐步形成。全国文明城市以全国同类城市西部第一、全国第五的成绩通过复查测评,连续三届荣获“中国城市公益慈善七星城市”称号。开展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生态文明理念和文化深入人心。引导绿色消费,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率超过80%,大力推广居民节能家电使用。发展绿色交通运输,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电动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采用CNG燃料达8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虽然有了较健全的制度保障,但是在生态环境管理还有“拖”的情况。部分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推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
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还未完全压实。部分辖区、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往往是在上级暗查、督查时发现移交的,造成了工作被动;个别辖区、部门遇事推诿扯皮,对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识不到位,认为污染防治是环保部门一家之事,对主责主业不清楚、不了解、不落实。究其原因,是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没拉紧。必须始终保持警醒、立即采取措施、尽快予以解决,提高整体性、防止“碎片化”,严肃防范一切环境风险、消除一切环境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目标考核等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遵循,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细化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长效机制。研究将绿色经济发展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突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等绿色发展指标考核,争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城市,实现点“绿”成金。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地及减碳等活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科技研发体系,大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丰富绿色产品供给结构。深化塑料污染专项治理,将绿色标准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绿色生产、绿色运输、绿色销售。
(三)充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绿色文化的宣传引导,把绿色文化作为国民素质教育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生态价值观。树立正确消费导向,主动选购绿色产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文明、理性、节约的消费观念和生活理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改善生活生产环境,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爱护!期望您多提宝贵意见,深度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