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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小河洲涪江穿越次高压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小河洲涪江穿越次高压燃气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南路、河东新区高新一路;新建燃气管道一条,管道长度为2.3km,项目在穿越涪江段两端各设置截断阀井一座(共2座),无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约2525平方米,包括施工作业带、堆管场、回拖场。项目总投资1300.29万元,环保投资66.5万元。

    项目经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投资备【2020-510900-45-03-514352FGQB-0082号)备案,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出具《关于在小河洲涪江穿越次高压燃气管线工程的复函》。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O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河东新区分局河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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