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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堰村商品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2-08 19: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诺审20217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堰村商品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

遂宁开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堰村商品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拟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镇双堰村建设。项目占地约100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育肥场、隔离舍、病死猪处理间、隔油池、预处理池、集污池、事故池、异味发酵床、危险废物暂存间、办公生活区、公辅及环保处理措施等。项目建成后达年存栏生猪9834头,年出栏育肥猪34002的生产规模。项目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4万元。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堰村商品猪育肥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遂开发改发〔2020130)同意项目建设,根据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RTX881)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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