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遂宁市涪江六桥(袁家坝渡改桥项目)建设工程临时砂石加工厂及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
遂宁市河东新区科教园管理办公室长庙社区11社 |
四川嬴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长庙社区11社,主要从事水泥混凝土生产。本项目占地面积40599平方米,计划建设砂石加工厂1座,混凝土拌合站1座,设置砂石加工生产线2条,混凝土拌合生产线1条,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37.5万吨,碎石和机制砂25.6万t/a。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万元。 |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个碎石原料堆场和5个机制砂及碎石堆场密闭,仅保留车辆进出通道,顶部设喷淋装置,定时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项目装卸均在密闭的堆场进行;砂石加工厂房密闭,破碎筛分工序、厂房各门窗、洞口上方采取喷淋降尘,在设备的筛分机、破碎机及出料口带有喷淋装置;8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全封闭,配套设置10套滤芯除尘器;搅拌楼密闭,主机卸料口配备防喷溅设施,配套设置1套强制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厂房各门窗、洞口上方设置喷淋设施进行封堵,减少粉尘外溢;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放至遂宁悦鹏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设置1座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生产单元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部,设置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减震设施,四周设置围墙隔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处理统一清运;废水处理站泥沙回用于生产;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直接交由地方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餐厨垃圾收集单位每日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废暂存间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报告表将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预处理池、生产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冲洗池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分类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危废暂存间暂存指派专人管理,暂存间内配置足够的灭火设施设备如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规定管理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渗、防泄漏、防遗撒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厂房外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沙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