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于2020年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1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于2020年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连沱砂石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黄连沱砂石加工场项目

遂宁市新桥镇黄连沱村

遂宁开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众鑫成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3458万元,环保投资225.5万元。本项目新建砂石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及办公用房等,总用地面积约为36518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约70516平方米,砂石料场约2946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7834平方米,厂房面积约为8513平方米,仓库面积约为18842平方米,场内原材料堆料场面积约为24951平方米,并对道路、广场进行硬化,并配套停车场、门卫室、室外管网、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100万m³/年,年产混凝土20万吨。

落实施工期间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实,在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管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降尘及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进行污水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过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用于场区内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落实运营期间防治措施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汽车尾气。通过场地硬化,设置砂石车洗车区,布置脉冲反吹式仓顶除尘器和三面封闭料堆场,减少扬尘排放量;通过生产厂房内洒水降尘,砂石原料运输加盖蓬布,料场在装卸过程中使用雾炮机,料场未经常使用场地进行遮盖,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进入蓄水池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雨水进入雨水池后经处理后循环利用。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混凝土生产废料,砂石加工沉淀池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混凝土生产废料集中收集回收利用;砂石加工沉淀池污泥由企业定期清理后运至周边砖厂做建材生产原料或用于低洼地带回填;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棉纱,废机油与废棉布手套。废含油抹布棉纱、废机油与废棉布手套存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划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各分区防渗措施,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