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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9-24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于2020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坝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坝1井钻井工程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太乙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700万元,环保投资257万元,占总投资的2.65%;完钻层位为灯影组灯四段,目的层为主探沧浪铺组,兼探茅口组、灯影组,设计井深6640m,井型为直井,采用ZJ80DBS钻机钻进;新115m×55m井场、450m2清洁化操作平台、500m3应急池,钻井工艺采用常规水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的方式。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钻井废水大部分回用,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和剩余部分钻井废水经现场预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拉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本项目使用轻质柴油为燃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柴油发电机,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筒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废气引入放喷坑燃烧后排放。

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措施。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基泥浆、一般钻井岩屑、沉淀罐污泥在清洁化操作平台收集罐中暂存,定期外运制砖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转运至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收集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用于其他井配制油基泥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钻井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局、柴油机安装消声器和设置减震基础、设置发电机房等措施。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储备罐区、发电机房基础、柴油罐区、应急池、放喷坑、集酸池、清洁化操作平台(包括岩屑堆放场)为重点防渗区域;井场其他区域、清污分流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域。

落实土壤防止措施。清洁化操作平台实现“废弃物不落地”的处理方式,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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