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513

地 址:遂宁市西山北路22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船山龙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①龙凤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②同盟220kV变电站龙凤110kV间隔扩建工程;③同盟-龙凤110kV线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线路Ⅰ”);④三星-天星坝π入龙凤110kV线路工程(以下简称“线路Ⅱ”)。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龙凤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龙凤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大白塔村12组(遂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范围内),为户外变电站,即: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HGIS布置。主变容量本期2×31.5MVA(利旧遂东变电站#1、#2主变),终期3×50MVA;110kV出线本期3回,终期4回;35kV出线本期6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20回,终期30回;10kV无功补偿电容器组远期根据实际需求配置,本期2×(1×4)Mvar。

②同盟220kV变电站龙凤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上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③线路Ⅰ。线路起于同盟220kV变电站,止于新建110kV龙凤变电站,线路全长0.155km(新建,单回电缆)+2×8.07km(新建双回线路,双侧挂线,单侧运行)+2×9.2km(利旧双回线路,双侧挂线,单侧运行)+3.92km(新建,单回线路)。全线共计新建铁塔50基,利旧铁塔29基。

④线路Ⅱ。线路Ⅱ起于110kV三天线N35塔处,止于110kV龙凤变电站,本次“Π”接方式为拆除110kV三天线N35塔引线。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44km,新建双回塔10基。

本项目总投资为86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91.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6%。

一、施工期

(一)、声环境

(1)新建龙凤110kV变电站

●项目在施工前先修建施工围挡;

●严格落实《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

●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

●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建议使用新能源施工机械;

●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居民受到的干扰;

●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他们的干扰。

(2)输电线路

●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区域,途经声环境敏感区域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二)、水环境

新建龙凤110kV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农肥;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包括机具、设备洗涤水,建筑材料清洗水等,变电站拟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线路施工拟在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桶,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废水进行收集,废水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

(1)施工扬尘

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遂府办函〔2024〕86号)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运输尾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 CH、CO、NO2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为减小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车辆运输尾气环境影响,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登记”“标志管理”;在施工期内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从而可以避免施工机械因病态而产生的废气超标的现象发生;

●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雾和颗粒物排放;

●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燃油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等)需选用符合骨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定期清理;

● 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施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燃油机械选用低硫优质柴油作燃料,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四)、固体废物

新建龙凤110kV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余土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在沟槽周边平摊、压实。牵张场设隔油垫等,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桶及沾染机油的废隔油垫属于危险废物,施工单位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变电站和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变电站周围设置砌石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影响;变电站采用紧凑型布置,减小占地面积;变电站靠近既有道路布置,减少进站道路造成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先建临时遮挡措施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施工期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施工前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层的熟土和下部的生土分开堆放,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养护,供后期复耕或绿化使用。

●在实施前细化线路方案及施工方案,划定施工红线范围,减少林木砍伐,尽量保留乔木、灌木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对于无法避让确需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区域;

●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活动区域的破坏,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木、灌木草本植物,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爬行动物造成碾压危害,冬春季节施工若发现冬眠的蛇、蜥蜴等动物时应严禁捕捉。

●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到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鱼类也不会受到工程建设的影响。

评价范围内有特有种共1种,施工前加强工作人员对相关野生动物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认识教育。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上述重点保护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特别是禁止爆破和施工机械作业,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主管部门。

二、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

●在塔身上设置防护和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的有关高压输变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设置安全防护距离。

(二)、声环境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低于63.7dB(A)的设备;

●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电缆线路不考虑噪声。

(三)、水环境

输电线路运营期不产生污水;变电站建成投运后仅设置1名值守人员,生活污水产量较少,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同时变电站化粪池预留远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口,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考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固体废物

●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事故废油及含油废物,变电站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30m3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及事故油池均采用重点防渗措施。

●建设单位已与“四川中润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变压器油委托处置协议”,且建设单位定期与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因此,本项目今后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可参照现有模式,交由该年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具有废变压器油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需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已与“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旧铅酸蓄电池安全回收协议”,且建设单位定期与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因此,本项目今后产生的废蓄电池可参照现有模式,交由该年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具有废蓄电池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投运后,除塔基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外,其它占地均为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