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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2日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关于2021112

拟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2-2021118(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513  

址:遂宁市西山228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      

安居锂能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      

锂能110kV变电站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旁;      

输电线路位于遂宁市船山区与安居区管辖范围内。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锂能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以东、垃圾转运中心以北。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1)新建锂能110kV变电站,本次按终期规模进行评价,即: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35kV出线6回:10kV出线30回;10kV无功补偿3×(4+6)MVar。      

(2)新建清河-仁里二线π入锂能110kV线路工程:N1号塔至N29号塔约2×9.5km,导线为单分裂,按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N30号塔至N56号塔约2×9km,导线为双分裂,按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      

            

本项目总投资为8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8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9%。      

一、     施工期
(一)声环境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有一定影响,为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本次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3.采取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4.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二)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人员来源于周边乡镇或者租用就近居民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依托既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因此,施工生活污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三)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输电线路工程产生的弃土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除的废旧导线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拆除地线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所列类别,均为一般废物,交由其权属单位回收利用,不随意堆放,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本项目内可做到挖填平衡,无弃土产生,不会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五)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文物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目标,经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和噪声影响。
(一)电磁环境      

新建锂能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输电线路在设计时已经采取的电磁环境防护措施有:1、线路路径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应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2、导线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4、同塔双回架设的输电线路导线逆相序排列,利于降低输电线路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5、本工程线路与既有线路交叉跨越时,均按设计规程保留足够的净空。      

(二)噪声      

1、新建锂能变电站      

(1)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主变1m处)的设备;(2)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2、输电线路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由于电晕放电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通过类比分析,可以预测本项目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标准限值内。另外,架空线路在设计施工阶段,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进一步减小。      

(三)地下水及土壤      

锂能110kV变电站站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事故油池、排油管及主变场地下方的集油坑;一般防渗区包括配电装置楼、辅助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化粪池等区域;简单防渗区为站内道路等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      

重点防渗区:事故油池、排油管及集油坑为重点防渗区。排油管预埋套管处使用沥青密封材料,具有防渗漏功能。事故油池和集油坑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防水涂料等防渗措施,具有防渗漏功能。事故油坑外包防水采用2mm厚SBS改性沥青材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      

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地坪,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      

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基本可杜绝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隐患。      

因此,锂能110kV变电站完成后,站区防渗措施合理有效,变电站的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文物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目标,经采取迹地恢复并加强后期人员维护等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五)固体废物      

变电站内产生的少量事故废油、少量含油棉、含油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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