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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廉政风险管理表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工作岗位

风 险

责任人

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风险等级

防范化解措施

排污收费

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未按规定进行排污量核定;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票据,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不规范使用票据,手工开单,不严格落实票据领取、缴销制度,使用自制票据或在商店购买的票据,造成资产流失;因管理不善,造成票据丢失、损坏。

一级

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污量核定;严格收费标准和程序,加强监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力度;统一领购和管理票据,杜绝手工开单,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收费;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行政处罚

支队长

副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瞒案不报、有案不立、不按规定程序立案;因人情或利益诱惑,向当事人泄露案情、伪造证据,未按程序依法取证,导致该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随意改变行政处罚定性、种类、幅度,大案小办、小案重罚或不予处罚等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用词不规范,该填写的要素不全,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

二级

加强廉政教育,坚守办案纪律,对应立案调查的案件必须立案调查;严格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坚持重大案件集体研究,防止“暗箱操作”;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

办理环境举报投诉

支队长

副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不按规定接访,未经审批,擅自处理信访事项,泄露消息,传播信访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对各类举报投诉受理不及时,处理不恰当,导致政府形象受损或激化矛盾,使群众利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三级

建立和完善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处理程序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妥善办理和处理信访事项,保证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政府公信力。

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乱盖章,印章管理不严,管理不善,导致印章被盗用、丢失,造成严重后果。

二级

凡需盖章的文件或内容,需经支队长签字同意,对急办件,需电话请示支队长同意后用印。

车辆管理

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未按要求派车,或本可以合并派车而多头派车造成浪费;驾驶员出私车、平日、周末下班后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三级

加强车辆派遣的统一协调,既保证工作又节约资源;加强车辆管理,按规定出车;加强8小时以外时间管理,做到按规定停放。

公文管理

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收文登记不及时,导致领导不能及时阅签文件,需要科室及时办理的文件,不能按时办理;未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公文管理的规定发文。

三级

收文登记,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急办件在呈送领导的同时复印送相关科室办理,文件分送科室后,及时催办,做到按时上报。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支队长

科 长

经办人

制度机制不健全,造成资产管理存量不实,帐实不符,固定资产闲置、浪费、流失。

三级

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理清资产来龙去脉,对资产进行跟踪管理。

 

(修订)

 

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2017年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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