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2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金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工程 | 大英县回马镇夏家沟村 | 四川金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渝来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动检楼、科研楼和倒班楼等设施,在生产厂房内设施牲畜屠宰生产线,计划年屠宰生猪16万头/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7%。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的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回马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控制措施: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5号)等相关规定,对施工扬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各项规定,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高噪声机械在白天使用,注意避开人们正常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施工作业。材料运输进出车辆必须限速、严禁鸣笛,避开车流高峰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回填工地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暂时的,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可降至环境和人群可承受的程度;在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随之结束。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猪待宰圈猪粪尿及猪只散发的待宰圈臭气、生猪屠宰加工过程屠宰臭气、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臭气、天然气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待宰圈密闭设置,负压收集待宰圈臭气;屠宰车间密闭设置,各涉臭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保持微负压收集屠宰臭气;污水处理站厌氧、缺氧池和污泥间均密闭设置,负压收集臭气。待宰圈臭气、屠宰臭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分别收集后,统一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降低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废气直接经1根10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出来后引风至屋顶,经12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全厂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预处理,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下游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和《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从严标准要求,经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回马镇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回马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标准后排入涪江;其余废水进一步处理后回用。 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350m3/d,深度处理工序处理能力不低于80m3/d(回用水处理)。外排废水总体处理工艺为:粗/细格+隔油沉淀池+气浮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外排废水中COD、BOD5、SS、NH3-N和TN执行回马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动植物油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要求。回用水总体处理工艺为:粗/细格+隔油沉淀池+气浮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超滤+RO反渗透。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控制”,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药品间等;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内废水处理站、事故池、动检楼、洗车池、生产厂房等;除重点和一般防渗区以外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可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包括带式劈半锯、液压刨毛机、双极螺旋刨毛机、屠宰废气风机、洗猪机、天然气锅炉、制冷机组、猪叫声和待宰圈风机等。项目主要采用基座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猪粪便(含胃肠内容物)、动物下脚料及不可食用内脏、病死猪(病胴体)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厂内废水处理站污泥密闭暂存于密闭污泥暂存池,定期交地方污泥处置单位清运、处置;病死猪(病胴体)及时转移至遂宁浩川油脂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厂仅猪粪便(含胃肠内容物)和动物下脚料及不可食用内脏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并且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设置冷藏室分别用于病死猪(病胴体)和动物下脚料及不可食用内脏的暂存。 危险废物包括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和贮运等,主要风险为污水处理站可能存在生产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排或者超标排放的风险;环境风险分析表明,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报告书影响预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内大气环境功能,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回马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涪江,对涪江的影响较小;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管道、水池等构筑物定期巡检,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噪声经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厂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只要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可行。 |
2 | 蓬深10井建设工程(试采第二阶段) | 遂宁市射洪市、绵阳市盐亭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 主要建设内容:扩建蓬深10井试采站1座,扩建干法脱硫装置一套,增加凝析油罐1台和清管发球筒橇1台;扩建金浅5H东集气站,扩建清管收球筒橇1套及进站阀组1套;新建蓬深10井至金浅5H东集气站集气管道1条,设计长度20.5km,集气管道规格为:D168.3×5.6 L360N PSL2无缝钢管,设计压力为8.5MPa,最大输气量70×104m3/d,通信光缆与集气管道同沟敷设。 项目总工程占地面积为16.357hm2,均为临时占地,其中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8.97hm2。 工程总投资34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站场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依托既有设施处理;试压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站场和施工作业带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料一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管道穿越沈水河采取围堰开挖方式施工、沟渠采取开挖方式施工、避开雨季施工等措施减小对水环境的影响;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的方式,表土采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式;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2.试采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站场无组织逸散的少量天然气(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凝析油罐装车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非正常工况下的放空废气。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点燃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控制要求,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试采期井口分离器分离的气田水、脱硫单元气田水和脱硫废水、检修废水暂存于气田水罐(50m3),最终由罐车定期外运至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站或其他符合环保手续的回注井回注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在项目地排放废水。 清管废水依托金浅5H东集气站内气田水罐(有效容积255m3)收集暂存,同金浅5H东集气站产生的气田水一同外运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在现场存储。废滤芯、检修废渣由作业区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不在蓬深10井试采站内储存。含油污泥清掏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储存。管废渣由作业区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不在金浅5H东集气站内储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管道不会产生噪声污染;井站噪声主要产生于设备噪声及放散立管放散噪声,站场场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故拟建项目站场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控制。井口区域(现有工程已实施)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m的要求,工艺装置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混凝土面层、原土压(夯)实,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现有工程已实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常情况下,天然气处于密闭状态,无介质泄漏的情况;事故状态时输送的天然气由于管道局部腐蚀造成天然气泄漏引起燃烧、爆炸的事故概率较小,由此该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大(主要表现为破坏植被、破坏生态、危害环境),由于工程在选线上避开了居住区和不良地质区,在管线上下游站场设置截断阀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可以马上采取措施,将其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不会对沿线居民和当地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施工期在确保对施工人员、设备的严格管理,落实环评要求的基础上,可将发生风险事故的几率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可行,在采取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控制措施以及落实环评、安评提出的相关防范措施后,其发生事故的概率将大幅降低,产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