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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臭氧污染应急措施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27 2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臭氧污染应急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臭氧污染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8号),4月29日至5月3日,我市将出现臭氧轻度污染过程,局地可能出现臭氧中度污染。按照《遂宁市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遂污防攻坚办〔2021〕7号)有关要求,我市决定自4月28日0时启动臭氧污染防控应急措施,请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有关应急措施,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削减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有效减缓臭氧及PM2.5污染影响。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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