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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诺审〔2020〕10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遂宁市第三人民

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告知承诺制批复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遂宁高新技术产业船山园区,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主要设置科室有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医院总建筑面积23000m2,设置200张床位,配置医务人员130人,最大门诊量80人/日,年工作时间365天。医院设置燃气锅炉房、熬药间;场界南侧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空调采用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于楼顶;不设置太平间、洗衣房。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O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院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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