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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浅501-8-H2井、金浅501-8-H3井、金浅501-8-H4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1129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金浅501-8-H2井、金浅501-8-H3井、金浅501-8-H4井钻井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你单位报送的《金浅501-8-H2井、金浅501-8-H3井、金浅501-8-H4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估和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四川省射洪市复兴镇玉贞村7金浅501-8-H1井场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3口水平勘探井,分别为金浅501-8-H2井、金浅501-8-H3井及金浅501-8-H4井,目的层为沙溪庙组;钻前工程依托原金浅501-8-H1井钻井工程的钻前设施,新建钻井工程和压裂测试工程。钻井工艺为“清水钻+水基+油基钻井液”,一开导管段使用清水钻井液钻井,一开剩余井段使用水基泥浆钻井,二开井段使用油基钻井液钻进。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573万元

项目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以《关于开展金浅501-8-H2井等3口勘探评价井相关工作的通知》(致密油气函202159号)批复同意建设。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7月已取得《四川省四川盆地中部盐亭-大英地区油气勘查》探矿许可证(证号:T1000002021071018000614)。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本》中鼓励类项目。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金浅501井组、金浅502井组、金浅508井组、金浅510井组、金浅511井组井位选址意见的复函》(射自然资规函2021105号)同意项目选址。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拟采取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生态防治措施。严控施工范围,加强对原表土堆放场及排水沟渠的管理,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完井后落实土地及植被恢复措施

(二)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废水暂存于废水罐,回用于配制压裂液;洗井废水暂存于多边形储液池中,用于配制压裂液;方井雨水用于钻井作业用水,完钻后剩余部分用于配制压裂液;多余废水一并与洗井废水用罐车转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水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管理措施防止废水外溢。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以及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定期送往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采取随钻处理方式,及时外运至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单位进行砖处理;油基岩屑和含油废棉纱手套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经站内收集后用于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并严格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柴油燃烧过程烟尘和氮氧化物经柴油机自带有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保证达标排放;井测试放喷废气在放喷前,对距离井口500m范围内的居民临时撤离,严禁居民靠近,放喷的天然气及时烧掉以减轻放喷废气对这些居民的影响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墙、安装消声减振装置、设备做好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控制。划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渗区,方井、多边形储液池、集酸池、井场隔油池、油罐区及危废暂存间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措施防止可能引发的井喷事故,编制并严格落实《井喷及井喷失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预案,严格按相关要求对多边形储液池进行防渗处理对井场临时储存的废水进行及时转运,减少废水储存周期,降低废水外溢风险。油类、油基泥浆及油基岩屑转运过程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规定执行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自主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请你单位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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