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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射洪智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现代农业示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拟租赁四川玉冠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遂宁市射洪市金华镇玉村已倒闭的养殖场建设。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0.439亩,新建11F分娩舍,11F隔离舍、11F公猪舍,11F洗消间,110m3的化粪池,1座规模为60m3/d工艺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絮凝+气浮分离+A/O生物法+消毒”的污水处理站,12000m3的储存池,8个容积为330m3的田间暂存池,1600m3的事故应急池,15m2的危废暂存间,供水、排水、供电、暖通系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及辅助和储运工程,2栋配怀舍和综合楼依托原养殖场。项目建成后年存栏3000头,年出栏仔猪70000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

    项目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019-510922-03-03-396296FGQB-0174备案,根据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73DT5F)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防治污染以及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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