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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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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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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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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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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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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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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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吨高性能超薄锂电铜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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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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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创新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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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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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新建年产2.5万吨超薄锂电铜箔所需主体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及生活设施。购置各类设备约2000台(套),达产后具备年产2.5万吨超薄锂电铜箔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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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应建设含铜、含铬、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期产生含铬废水单独收集后,采取“还原反应+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二级反渗透+pH调整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并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限值与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单管排入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含铜废水主要采取pH+活性炭吸附+保安过滤+三级反渗透+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反应池+化学沉淀池工艺进行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采取“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反应池+一沉池+A/O系统+混凝反应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限值与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的较严值;生活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预处理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与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的较严值求。
本项目所有外排废水经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排放至渠河汇入涪江。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废硅藻土、废活性炭、防氧化处理废滤芯、废水处理RO膜、废过滤芯、含铜废水预处理单元污泥、含铬废水预处理单元污泥、综合废水预处理单元污泥、检验废物、废机油(桶)、
废抹布、沾染毒性的废包装,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转运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木炭渣、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拉丝油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残次品、边角料返回拉丝工序中的熔化炉进行再熔化,重新利用;纯水制备RO膜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预处理池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熔化炉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排放限值标准(30mg/m3)通过1根19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标准(1.0mg/m3);溶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废气设置4套碱喷淋塔+4根19m高排气筒(DA002-DA005),生箔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废气设计11套碱喷淋塔+6根19m高排气筒(DA006-DA011),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防氧化工序产生的铬酸雾废气对生箔机用玻璃钢全密封,防氧化槽上方设置集气系统,共设置2套铬酸雾净化塔,每套铬酸雾净化塔单独经排气筒外排,铬酸雾经碱喷淋塔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可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DA014)直接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引至楼顶排放。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报告书将生产厂房一楼、柴油发电机房、化学物品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废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一般固废间、消防水池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宿舍楼、厂区道路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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