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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9: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船山区污泥处置厂技改项目

四川省遂宁市船⼭区⻰凤镇⽯桥村1社现有遂宁市船⼭区污泥处置⼚内

遂宁鑫蓝环保⼯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技改依托现⼚的污泥储存转运间、污泥⼲化焚烧系统,环保及公辅设施等,不新增⽤地及⽣产设备,不新增焚烧处置规模,新增⼯业污泥焚烧种类:⼯业污泥(包括⼯业污⽔处理⼚污泥、酿酒企业污泥、⻝品⼚污泥、餐厨企业污泥、印染企业污泥、造纸企业污

泥)最⼤处置量为120t/d,市政污泥保障最低处置量为180t/d。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过程中⼯作⼈员产⽣的⽣活污⽔依托项⽬渗滤液处理站进⾏处理后回⽤,不外排。

2.⼤⽓污染防治措施

项⽬施⼯期对环境空⽓的影响,主要是管线、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产⽣的废⽓。扬尘使局部区域环境空⽓中含尘量增加,⼀般都是⼩范围的局部影响,⽽且属间断性污染,影响程度和范围都不⼤,经⾃然扩散后对区域环

境影响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施⼯时间,安装过程注意设备的轻拿轻放、减少⼯件的碰撞。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施⼯过程中产⽣的包装垃圾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处理;施⼯⼈员每⽇产⽣的⽣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置。施⼯中必须注意对施⼯现场固体的处置。采取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如制定切实可⾏的固体废物处置和运输计划,按规定地点处置固体废物,杜绝随意乱倒,及时清理并覆盖外运,避免沿途洒落。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污染物防治措施

(1)焚烧炉正常运⾏期间:本项⽬污泥卸料、污泥储存、⼲化过程中会产⽣恶臭⽓体,其主要成分是H2S、NH3等。污泥储存转运间采⽤负压密闭,污泥处理区域的恶臭通过负压抽⻛输送⾄污泥焚烧系统处理,最终通过RTO蓄热式焚烧系统彻底分解。焚烧炉⾮正常⼯况下,本项⽬污泥卸料、污泥储存、⼲化过程中产⽣的恶臭⽓体采⽤“碱洗喷淋塔+⽣物滤池”组合除臭⼯艺处理后,通过15m⾼排⽓筒排放(G2)。

(2)本项⽬依托现有项⽬配置的1套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采⽤“炉内脱酸+SNCR脱硝(氨⽔)+⾼温除尘+旋⻛除尘+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装置+余热回收装置+冷凝除⽔+RTO蓄热式燃烧除臭+湿法脱酸+烟⽓脱⽩”⼯艺处理后,通过60m⾼烟囱排放(G1)。

(3)本项⽬依托现有项⽬的⽯灰仓、⻜灰仓、灰渣仓及活性炭仓等设施,以上储存设施的废⽓均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均⽆组织排放。

(4)报告书确定项⽬仍以污泥储存转运间边界外100m区域设为卫⽣防护距离,卫⽣防护距离内⽆居⺠、学校等敏感点。本环评提出:在此卫⽣防护区域内今后不得迁⼊⼈群居住、学校、医院等企业。

2.⽔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产⽣的⽣产废⽔主要有:烟⽓冷凝废⽔、脱酸废⽔、⻋辆及地⾯冲洗废⽔、除盐废⽔、冷却循环废⽔、⽣物除臭废⽔及初期⾬⽔等。本项⽬⽣产废⽔等依托现有项⽬的污⽔处理站进⾏处理,现有污⽔处理站处理⼯艺为“⾼效沉淀+调节池+⻦粪⽯处理⼯艺 +⼆级A/O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艺,经处理后,其中脱酸废⽔中总汞、总镉、总铅、总砷、总铬、总镍等均经处理达到《污⽔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标准,其余污染物经污⽔站处理达《污⽔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排⼊城镇下⽔道⽔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并进⼊市政污⽔管⽹,最后经遂宁市⾼新区⼯业污⽔处理⼚处理达《城镇污⽔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级A标后进⼊渠河。

3.地下⽔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泥池、初期⾬⽔收集池、事故池、污⽔处理站⽔池、废⽔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灰仓、导热油罐区、氨⽔罐、药剂仓库等,防渗性能应与6.0m厚黏⼟层(黏⼟渗透系数不⼤于1.0×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灰贮仓、⻜灰暂存库满⾜《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即防渗层为⾄少1⽶厚黏⼟层(渗透系数K≤10

-7cm/s),或⾄少2毫⽶厚⾼密度聚⼄烯膜等⼈⼯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般防渗区包括灰渣库、配电间、⻛机房、泵房、维修间、仓库、冷却塔、在线分析室、公厕、办公楼等,防渗性能应与1.5m厚黏⼟层(黏⼟渗透系数不⼤于1.0×10-7cm/s)等效;简单防渗区包括⼚区道路

等,采⽤⼀般地⾯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依托的焚烧炉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机等产⽣的动⼒机械噪声和各类排汽等产⽣的综合性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对主要的噪声源增加减振隔声、隔⾳罩等、同时对靠近居⺠侧采⽤隔⾳屏障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和⽇常维护管理,可实现⼚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项⽬产⽣的⻜灰、废油、含油棉纱、废滤尘袋、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般固废:炉渣、废弃零部件、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物滤池废填料由⽣产⼚家回收处置、污⽔站污泥(包括⽣化污泥及⻦粪⽯处理⼯艺沉淀池污泥等)回焚烧炉焚烧处置。

6.环境⻛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险事故为氨⽔、油类物质、氢氧化钠等泄漏事故排放、污泥防渗材料破损产⽣的泄漏事故排放,污⽔处理站/废⽓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区⽕灾/爆炸事故等。本项⽬依托现有⼀座有效容积400m3的应急(事故)池,⼀座初期⾬⽔池40m3。消防废⽔由应急(事故)池以及初期⾬⽔池进⾏收集,事故期间废⽔经污⽔泵送⾄应急(事故)池(容积400m3)储存,⾬⽔总排放⼝设置截断措施,⼚区四周(含⻋间、库房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并与应急(事故)池相连,以收集消防废⽔以及事故废⽔;在确保环境⻛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险处于环境可接受⽔平,⻛险防范措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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