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遂宁经济技术
开发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批复》的
公 告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5月28日对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作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批复》(遂环诺审〔2020〕5号)。2021年4月11日,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暂不实施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申请撤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批复》(遂环诺审〔2020〕5号)文件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