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评函〔2021〕64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观音故里特色小吃美食系列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三棵松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观音故里特色小吃美食系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拟租用位于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408号四川恩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1层闲置厂房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安装布设糍粑、包子生产线、水饺生产线、汤圆生产线各1条(布设生产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区等),新增1个10m3隔油池、原料库区、包装间、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及公辅设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和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糍粑250吨、包子200吨、水饺200吨、汤圆2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7万元。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104-510924-04-01-967150】FGQB-005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选址园区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工业集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取得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2〕323号),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域规划环评过渡期内推进项目环评的函》(遂开管函〔2021〕55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蒸煮废水、解冻和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南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前,本项目不得投运。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散落粉状原料、不合格产品、原材料残物、生活垃圾等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定期送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集单位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投料区域密闭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七)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