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诺审〔2020〕21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义乌商品城等用户
气源管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告知承诺制批复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遂宁市义乌商品城等用户气源管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符合《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遂宁市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园区、创新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36.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鹭栖湖小区:新建de90管道380m,穿越车行道1处,新建埋地阀井1座;义乌商品城:新建de90管道130m,定向钻穿越1处,新建埋地阀井1座;健坤国际:新建de90管道400m, de63管道220m,de40管道150m,穿越车行道5处,新建埋地阀井1座;纵横物流:新建de90管道760m,穿越车行道4处,新建埋地阀井1座;联腾电子:新建de110管道50m,de90管道270m,穿越车行道2处,新建埋地阀井1座;志邦科技:新建de90管道
190m,穿越车行道2处;崴骏电子:新建de110管道670m,D57管道5m,穿越车行道6处,新建埋地阀井2座;殡仪馆:新建de110管道790m,D108管道140m,穿越车行道9处,高架桥下穿越1处,随桥敷设1处,架空敷设1处,明堡敷设1处,新建埋地阀井1座。工程设计输气规模为6.5×104Nm3/d。
项目经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遂宁市义务商品城等用户气源管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及概算的批复》(川港司计〔2018〕58号)同意建设,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0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市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0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遂宁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