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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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万吨/年油泥综合利用项目
|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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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万元。新建油基岩屑处理车间(设置3套油基岩屑处理装置)、回收油罐区、储料区、干渣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1座空压站(含制氮站)、1座循环水站、事故水池、供电、供气、给水、消防系统等公辅工程。办公楼、初期雨水池依托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处理30万吨油泥的处理能力。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923-42-03-483553】JXQB-0093号)备案,
| 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分离器废水和地坪冲洗废水经MVR蒸发器处理后,产生的MVR蒸发冷凝水与其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间接排放标准(亦可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郪江。
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危废暂存间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废原料包装材料、罐底残渣、废活性炭、蒸发残余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中,废原料包装材料和燃烧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罐底残渣、废气处理系统产生废活性炭、蒸发残余物等危险废物送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处置。空气过滤废渣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场处理,废吸附剂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储料区废气经收集后送“酸喷淋+碱喷淋+纤维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厌氧蒸馏不凝气、回收油罐区废气、回收油装卸废气送至燃烧系统燃烧器燃烧处理;燃烧系统燃烧烟气经收集后送“换热器降温+二级碱液喷淋洗涤+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生物滴滤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干渣出料和装卸废气经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报告书通过计算大气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以干渣库房、回收油罐区及装卸区、储料区和污水处理站为起点分别设置50m、50m、100m、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今后不得批准新建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和设施,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报告书将油基岩屑处理车间、储料区、回收油罐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干渣库和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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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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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涪江流域舒家河(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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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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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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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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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概算98000万元,环保投资2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舒家河(北段)河道污染底泥清理24万m3、沿河生态护岸15.6km、沿线生态景观绿化改造1607500m2,生态绿道25km。
项目经遂宁高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关于遂宁高新区涪江流域舒家河(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遂高科创经发[2020]10号)立项批复
| 落实施工期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实,在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管理措施及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淤泥固化余水。其中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清淤污泥固化产生的余水经收集后暂存废水暂存池内,定期车运至物流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既有设施处理。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河道清淤恶臭、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其中施工扬尘通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时间、对道路和弃渣场定期洒水、临时堆土和表土堆放进行遮挡;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减少车辆停堵;河道清淤恶臭通过及时清理外运淤泥,并对其篷布遮盖,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河道淤泥、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其中河道淤泥和沉淀池污泥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规范化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优化运输方案,尽量避开居住区,居民敏感目标较近处使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100)中相关要求。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开夏季(丰水期)施工,临时堆土场设置排水沟、防尘网等,合理安排施工,加强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降低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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