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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20: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10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028-2021113(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泳泉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卧龙路西侧

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遂宁市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卧龙路西侧,占地面积105495.19m2,项目总建筑面积56837.46平方米,主要建设IF标准厂房3栋,1F库房1栋、3F办公楼1栋、3F倒班房1栋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平板玻璃,经过湿法磨边、钢化处理和印刷,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钢化玻璃3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其中水性油墨印刷的彩晶钢化玻璃的生产规模为120万m2;溶剂型油墨印刷的彩晶钢化玻璃的生产规模为180万m2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37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76%。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洁路面、洒水抑尘、车辆限速、加快施工进度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溶剂油墨调墨、印刷、制版工序废气经自带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水性油墨印刷废气、烘干工序废气通过“干燥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最后经专用烟道排放至办公综合楼楼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利用旱厕收集后用于绿化和农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应使用隔油池处理后回用;灰浆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营期废水处理应落实絮凝+沉淀工艺,磨边工序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少量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园区污水管网;玻璃清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好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拟建化粪池和食堂隔油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台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消声减振、合理布局,设降噪房等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尽量分类回收外售,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废海绵等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油墨筒(水性)等应外售或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墨筒(溶剂性)、废活性炭、冲版废水、废催化剂等危废则应分类暂存于危废间,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沉化粪池、食堂隔油池、循环水池、发电机房、危险品库、印刷密闭区域以及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检修制度,防止发生火灾、爆炸、原料泄露等。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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