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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1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2021128(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0吨再生基础油升级改造项目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马家坝

大英县绿顺固体废物处置厂

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遂宁市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马家坝大英县绿顺固体废弃物处置厂现有厂房内实施年产20000吨再生基础油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厂区油泥、油脚和废机油生产线和酸渣处置生产线进行技改,新增4个润滑基础油调和罐(4*20m3,配套建设消防系统、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公辅及环保设施。其余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形成年处理废矿物油3万吨及废酸4000吨,形成年生产润滑基础油20000吨、轻质基础油1298吨、改性沥青材料6000吨、硫酸钠晶体、氯化钠晶体4849吨、塔底油渣534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地坪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经目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2级隔油+气浮+A/O 生化处理+絮凝沉淀”的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协议水质要求后,

经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 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分馏和储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气管收集至加热炉作为燃料进行燃烧处置,燃烧产生的废气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燃烧排放;酸渣和废酸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性气体、石油沥青及沥青制品产生的沥青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通过总图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配套的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滤渣、含油废渣、化验废物、残渣、油泥、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渣油大部分作为改性沥青的原料、剩余部分送有资质单位资源利用;胶质作为改性沥青防渗材料原料;浮油、浮渣作为原料回用;硫酸钠晶体和盐外委有资质单位资源利用或处置;废滤膜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原料进厂控制要求和以新带老措施。

6、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卸油池油类物质泄露,引发火灾爆炸导致火灾伴生污染物污染大气环境,消防废水若截留不当,进入雨水管网污染区域水环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7、 地下水

建设单位在进行本项目技改时,应对厂区生产区、储罐区、卸油池、装车平台、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碱液池、导流沟、蒸发结晶池、危废暂存间、各物料和污水运输管线等重点防渗区域进行排查,对不符合防渗要求的区域或点位进行防渗处理,确保重点防渗区达到防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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