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磨溪133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
遂宁安居区西眉镇玉石村江龙4组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后进行天然气放喷测试;新建井场1座(104米×42米),新建450m2清洁化操作平台(含岩屑堆放场150m2),井场外新建500m3的应急池1座、燃烧池以及钻井临时房屋、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改建道路2049米,新建公路126米。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拟建磨溪133井井位选址的审查意见》(遂安自然资规函〔2020〕172号)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油基岩屑属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运联单;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油经站内集中收集后用于企业内部的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岩屑、废水泥浆、废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在固化泥浆罐中暂存,与完井后的剩余泥浆定期一并交有环评相关手续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固化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送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理;加强其他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落实井场内雨污分流和废水收集池的防雨、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水外溢、渗漏;钻井期间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酸化废水通过废水罐收集,随钻处理后与方井雨水一起由罐车拉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井场设置有污水截流沟,截留井场散落的污水,截流沟中的污水汇入废水罐中,以避免进入雨水排水系统。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钻井期间测试放喷废气主要用灼烧器采取地面灼烧处理,并修建放喷池及挡墙减低辐射影响,放喷池内层采用耐火砖修建;采用放喷管线接至放喷池经燃烧后放喷,有效降低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应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钻井过程中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合理调控钻井测试放喷时间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扰民。事故放空前应及时告知附近居民,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划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渗区,对清洁化操作平台,柴油罐区、泥浆储备罐区、应急池、燃烧池、集酸池、放喷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域,其它井场设备区为一般防渗区域,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
2
|
磨溪134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金凤村10组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890万元,环保投资233万元。项目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完井后进行天然气放喷测试;新建井场(104米×42米),新建450平方米清洁化操作平台(含岩屑堆放场150平方米),井场外新建500立方米的应急池1座、燃烧池以及钻井临时房屋、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维修道路4280米,新建公路263米。
项目总投资5890万元,环保投资233万元。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确认拟建磨溪134井井位选址意见的复函》(遂船自然资规函〔2020〕61号)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落实井场内雨污分流和废水收集池的防雨、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水外溢、渗漏;钻井期间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酸化废水通过废水罐收集,随钻处理后与方井雨水一起由罐车拉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井场设置有污水截流沟,截留井场散落的污水,截流沟中的污水汇入废水罐中,以避免进入雨水排水系统。
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油基岩屑属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运联单;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油经站内集中收集后用于企业内部的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岩屑、废水基泥浆、废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在固化泥浆罐中暂存,与完井后的剩余泥浆定期一并交有环评相关手续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固化预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送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理;加强其他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钻井期间测试放喷废气主要用灼烧器采取地面灼烧处理,并修建放喷池及挡墙减低辐射影响,放喷池内层采用耐火砖修建;采用放喷管线接至放喷池经燃烧后放喷,有效降低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应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钻井过程中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合理调控钻井测试放喷时间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扰民。事故放空前应及时告知附近居民,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划定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渗区,对清洁化操作平台,柴油罐区、泥浆储备罐区、应急池、燃烧池、集酸池、放喷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域,其它井场设备区为一般防渗区域,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