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人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要求,稳步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2022年,开展局党委会会前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各类专题学习60余次。二是贯彻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启动“法治账图”工作模式,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按照《“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集体审议、法制审查、案卷评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工作质效。2022年召开案审会8次,审议行政处罚案件23个,组织完成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8件,组织重大行政处罚备案31个。四是规范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持召开局党委会23次,审议事项60个。
二、
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着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制定臭氧防控、大气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三张清单”,聚焦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污染整治,推进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启动污染天气预警管控9次,夏季臭氧污染强化管控2次。2022年,空气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和全省15个重点城市分别排名第37位和第4位。优良天数332天,优良率为91%,同比上升0.9%。二是实施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建立全方位联动的测管协同治水体系。排查1253个入河排口,制定整改方案13个,整改问题51个。2022年,我市6个国考断面平均水质优良率达100%;2个省考断面平均水质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三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开展全国首个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试点示范项目,筛选10个污染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组织44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工作。蓬溪县成功创建“十四五”第二批省级生态示范县。四是整改督察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构建“一月一次调度、两月一次核查、三月一次曝光”常态化工作机制。2022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317个,整改完成1275个,整改完成率96.8%。攻坚薄弱环节和典型问题,采取暗访暗查、拍摄警示片、调度通报、抽查回访等举措,紧盯薄弱环节和典型问题。2022年,共制作警示片3期,曝光问题7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聚焦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处置等整改关键方面,共督查点位373个,发现并移交问题139个,有序推进整改。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坚持学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运用学法考法、“环境执法学堂”等学习培训平台,开展标兵岗位能手竞赛、“对标竞进”等学习活动,深入推进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提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案件审议委员会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行政处罚错情追究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2022年,获省、市评查优秀案件共9个。三是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牵头完成了《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配合完成《海绵城市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四是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下达处罚决定书50余份,罚没金额500余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件,涉嫌犯罪移交公安1件。五是深化“三项”专项治理。开展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专项治理,共梳理问题69个,细化整改措施109个。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整改项目、任务清单、整改责任,严守法纪高压线,守住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六是深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配合省厅完成94家省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完成107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价工作。完成“双公示平台”、“守信红名单”等平台信用共享工作,在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绿色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撑,对不良信用单位实施联合奖惩,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七是推进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损害担责。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完成4轮次移交的59条线索排查工作;组织完成159条线索自主排查任务。2022年度,共启动了29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案件数量在全省居10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服务质效。一是充分发挥“三线一单”作用。为经济稳增长提供支撑,精准落地144个重点项目,完成率达94.8%以上。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下放126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承诺审批、容缺审批等措施,实行环评预审、联合审查制度,实现“源头发证”到“依证监管”全过程服务。加快项目审批,助推64个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建设。完成14个辐射建设项目审批,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01个。三是推行“白名单”管理制度。编制494家大气污染源管控清单,实行“一厂一策”精准管控,确保重污染预警期间正常生产。积极主动支持项目资金申报,争取到位资金1.15亿元。
(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筑实环境安全防线。一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点位,精心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治理指导帮扶、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发现问题隐患184个,实现闭环销号管理。二是防范化解信访举报。印发《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局党委会、局务会定期进行研究处理。2022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00件,信访件办理率、回复率均达100%。三是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工作细则和操作手册;组建应急救援队,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完成16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建立和完善了遂潼毗邻地区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实现突发环境事件从“被动应付”到“主动防控”。四是强化危废处置监管。2022年度,完成1188家单位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完成1281家单位危险废物备案工作;完成7104批次77082吨危险废物的跨市转移处置工作,14批次15344吨危险废物的跨省转移处置工作。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涉环监管工作。组建党员服务队、隔离场所工作专班,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核酸监测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医废处置单位等防控一线参与专项帮扶指导,发现问题85个,提出整改意见102条,确保医疗废物妥善处置和废水达标排放。2022年度,累计处置涉疫情医废1792.63吨。六是深化网格员监管制度。制定《遂宁市网格员管理办法》,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全科网格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建立网格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压实生态环境管理责任,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五)营造氛围,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八五”普法规划》《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把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发布行政处罚及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提高环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把握关注热点,提前策划、主动作为,新闻宣传成效有了显著提升。2022年在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网等中省媒体刊发信息155次,全媒体刊发环保相关报道1000余篇(条),开展例行新闻发布会5次,开发新媒体宣传视频27个。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宣传载体、社会关注的新变化,组织开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进校园、“六·五”环境日、环保基础设施开放、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环保志愿等主题活动,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万余份,切实增强环境宣传教育影响力。五是强化典型引导。开展“最美基层环保人”、“绿色先锋”、四川“美境行动”、生态环保小标兵等评选工作,评选出“最美基层环保人”2人,“绿色先锋”8名,四川“美境行动”环保方案获奖20名,环保小标兵23人,以榜样示范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局稳步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差距。一是全面依法开展社会基层治理还存在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还存在差距。二是执法能力亟需提升。我市环保执法能力虽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与当前环境监管任务仍不匹配,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内容、方式、受众等还未满足各社会群体多层次需求,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存在差距。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精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公正文明用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社会合法性审查、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三)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强化普法工作,开展多渠道培训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方针,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动员公众参与,提升公民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