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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4 2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1、金2-金8井集输管线改造工程

遂宁市射洪市金华镇、绵阳市三台县景福镇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一、该工程位于遂宁市射洪市金华镇、绵阳市三台县景福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工程和站场改造工程。管线工程包括新建金华11井-金41井管道1条,管线起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金华镇已建的金华11井预留口,出站后向东北敷设,经牌坊村后向北敷设至凤凰山村西侧,折向西北侧敷设至关坡后向北敷设,最终接入金41井预留口,管道长约4.1km,设计管径100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规模为5 ×10m3/d;站场改造工程包括在金华8井场内阀组区安装清管阀、金41井井场内扩建工艺装置区、新建仪控房、出站截断阀改为气动球阀。工程总投资4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料废气、汽车尾气等,通过加强清扫和保洁、洒水抑尘、加强施工动力机械的维护保养、轻质燃料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各类废气的影响,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小;运行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气排放,事故废气为不含硫废气。

水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生活污水均依托周边农户已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声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等,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降至最低,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的。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基本无噪声排放。

固废主要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和焊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拆除的阀门及管道设施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作为报废资产处置。运行期管道检修、清管产生的废渣和过滤杂质,交由川中油气矿作业区统一处置。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丘陵,所经地段主要为旱地、水田、林地、经济林,区域内主要植被覆盖为草丛、灌木林、农作物等,施工完成后,开挖的土石方基本原地覆土、生态恢复,对土壤结构、土地利用、植被、生物多样性影响小,同时施工期临时占地对生态的影响是短期可逆的。施工期结束后,在采取相应的工程预防措施、土地复垦措施、水土保持等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生态影响或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环境风险措施:本项目为气田水输送管道工程,在选线上已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不良地质区,通过与管道沿线的居民和当地村委会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完善应急监控能力。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影响为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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