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2016〕73号签发人:吴炳麟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处群众微信举报射洪县明星镇大明村养鸡场苍蝇扰民问题的报告
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11日,接贵厅转来要求调查处理“射洪县明星镇大明村养鸡场苍蝇扰民问题”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射洪县环保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张三,家住射洪县明星镇大明村,住家距离鸡场100米左右,联系电话:13419383105。
二、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信访人在环保微信平台反映,射洪县明星镇大明村2组1号养鸡场苍蝇众多,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希望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处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16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射洪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系明星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一起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养鸡场位于明星镇大明村,属宜养区,2013年底完成修建,2014年正式投产养殖。共有标准化鸡棚5个,设计存栏肉鸡5万羽左右,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鸡场落实了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养殖规范,建设有200立方米的沼气池,干粪装袋外卖、冲圈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养鱼。
实地踏勘了解到,该鸡场5月13日开始出售肉鸡,截止23日,鸡粪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正在对鸡舍进行清洁消毒,现场苍蝇确实较多。据业主敬勇介绍,这批鸡在养到30多天的时候苍蝇开始大面积暴发,虽然加密了喷药频次,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四、调查处理结果
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射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射环监函(2016)2-20号)责令该鸡场:
(一)立即停止生产。
(二)6月30日前,补办相关环评手续,手续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
(三)加密喷药频次,强化消毒灭蝇,及时控制苍蝇进一步滋生。
(四)联系金川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对鸡场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污染物处理、养殖技术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五)协调周边群众关系,做好信访息诉工作。
养殖业主对以上整改要求表示认可,并承诺将积极着手落实整改,信访人张三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掌握信息,做好群众沟通工作。
执法人员:蒋运执法证号:川T02200059
执法人员杨益执法证号:川T02200013
执法人员:梁晓辉执法证号:川T130016
执法人员:涂笨执法证号:川T02200043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