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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专题学习环评行为准则和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18: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专家评审费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技术评审环境,持续服务好全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件大事”。10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凯组织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

会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和《省级部门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进行了解读,紧扣环评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潜在廉政风险点,明确了行为边界与纪律要求,并对专家评审费的发放标准、程序及管理要求进行了细致说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学习体会、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邹凯强调,全体与会人员要充分认识规范环评工作和加强评审费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是提升环评质量、防范廉政风险、维护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以案为鉴,思想上要紧起来。环评审批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关键权力,也是社会关注、廉政风险集中的重点领域。专家评审费的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公正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务必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深刻认识到规范环评行为和严格经费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干部自身安全的必然要求。扎实学习,执行上要严起来。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大家要逐条对照,明确哪些必须为、哪些不可为。尤其是在与企业交往、专家选取、技术评估、审批决策等环节,必须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对于《省级部门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要严格遵照标准、规范程序,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合规合法、有据可查,经得起任何检验。落实责任,管理上要实起来。各派出机构、审批科、辐射科和技术中心的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本领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关纪委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共同推动我市环评工作再上新台阶。主动服务,效率上要快起来。要细化工作举措,主动靠前服务,持续为全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件大事”提供有力支撑,切实做到环评工作既严格规范、又高效便捷,助力地方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机统一。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机关纪委书记曾前勇,辐射科、审批科、技术中心全体人员,以及各派出机构负责环评审批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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