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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22 2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422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22-2021428(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磨溪019-X1井地面集输工程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广林村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工程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广林村6组,新建磨溪019-X1井无人值守站(前期临时有人值守),定产30×104m3/d;改造磨溪008-H19井;新建磨溪019-X1井站至磨溪008-H19井站集气管道1条,线路长度为0.7km,设计集输规模为30×104m3/d;新建燃料气管线1条,线路长度为0.8km。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占总投资的3.9%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收集作农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的方式,弃土采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式;在施工结束后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植被恢复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水套炉的天然气燃烧后经自带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临时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12m3化粪池收集农用,不外排;磨溪019-X1井站天然气以气液混输方式输送至磨溪008-H19井站,再气液混输至西北区集气站,利用西北区集气站已建的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暂存于255.5m3气田水罐中,通过气田水管线输送至集气总站进行闪蒸,然后管输至磨147井转水站预处理,然后管输至磨005-U1井或磨005-U2井回注,不外排。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收集后带回至川中油气矿作业区收集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节流阀、分离器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将放空分液罐等地设置为重点防渗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和控制地下水环境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管道破裂和腐蚀穿孔产生的天然气泄漏可能诱发火灾或爆炸等,环境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加强管道防腐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监控污染物浓度扩散范围,加强地下水污染防堵等应急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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