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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07 2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1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7-20201211(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900吨高性能绳缆用工程丝项目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南路28号,欧美产业园二期一阶段4#楼西侧厂房

四川越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建筑面积约2500m2;新购置高速混料机一台、65型单螺杆挤出机三台、牵伸机十二台、烘箱九台、切断机三台,收卷机三台等设备,分两期建成三条高性能绳缆用工程丝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一条生产线,二期建设两条生产线),建成后达到年产900吨高性能绳缆用工程丝的生产能力。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0924-28-03-495487】JXQB-0126号)备案

落实施工期间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落实,在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管理措施及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欧美产业园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初丝冷却循环水槽定期更换水、设备冷却循环水池定期更换水汇同生活污水进入欧美产业园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落实废气防治措施。塑料丝生产线熔融挤出、烘箱加热牵伸拉丝过程会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上料干燥粉尘

通过设备自带集气装置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共用有机废气处理设置的1根15m排气筒排放。

落实固废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分类规范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由厂房出租方负责清掏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底座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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