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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4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19: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49日拟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9-2021415(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电线电缆回收项目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408

四川遂宁市骑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四川川品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四川恩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厂房约 1300 平方米,设置湿法碎料机、水洗摇床、筛分机、空压机、脱水机、循环水设施等设备,建设废电线电缆回收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具备回收电线电缆 200t/a 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减少新鲜水用量,节约水资源。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水洗摇

床区、塑料收集池、循环水池、湿法破碎区、塑料颗粒沥干区为重点防渗区,产品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其它部门意见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域规划环评过渡期内推进项目环评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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