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期短,拟采取扬尘治理措施包括:①安排人员在干燥天气洒水降尘;②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建筑废渣,避免二次起尘;③对施工车辆进出口路面进行清扫。
2、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医院内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废气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产生在装修过程中,在装修时喷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和装修材料中释放的废气,影响装修人员的身体健康,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在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装修结束后,也应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一段时间后才能投入使用。
4、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降噪措施如下: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②选用低噪施工设备;③运输车辆必须限速、严禁鸣笛。
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房屋改造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设备安装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理,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电离辐射
DSA设备出束调试时必须确保各屏蔽体屏蔽到位,在进出口门外设立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二、营运期
1、废气治理
DSA在开机出束期间,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相互作用产生少量的臭氧(O3)及氮氧化物。通过通排风系统排入环境大气后,经自然分解扩散,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从保护患者、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角度考虑,本项目辐射场所能保持较好的通风,其通风系统进、排风口位置的设置合理。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均依托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DSA机房通排风装置,该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建筑物墙体隔声及医院场址内的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时产生的医用器具、药棉、纱布、废造影剂及废造影剂瓶等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2kg/台(年产生量约为700kg)。介入手术产生的医疗废物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暂存至污物暂存间,由专人每天到科室收集到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院区内生活垃圾暂存间,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
5、射线装置报废处理
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本项目使用的DSA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该射线装置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并破碎处理等去功能化措施并按相应要求执行报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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