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电子废物拆解利用临时名录公告
第6号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1 | 四川鼎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江勇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大英县嘉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栋厂房第3层偏北侧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大英县嘉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栋厂房第3层偏北侧 | 拆解:电脑服务器,通讯设备、基站设备、网络设备及医疗设备等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名录》(2014年版)内的电子设备,不含废铅蓄电池、电容器、阴极射线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 18244273611 |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