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堰铁线N40至N43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9: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130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市民康医院

你公司《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原110kV堰铁线N40N43导线、地线0.7km,拆除原线路N41N42耐张钢管杆2在原110kV堰铁线N40N43杆塔间,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0.7km,导线采用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三角排列,新建杆塔3基,其中钢管杆2基,耐张塔1沿迁改路径新建148OPGW光缆,长0.7km

本项目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线路路径已取得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同意本工程建设的同意。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耕地、林地占用;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弃渣乱倒。对施工临时占地应及时采取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线高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图设计时应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合理设计导线对地、对屋顶的距离,确保线路通过居民区人群经常活动区域附近及非居民区环境影响,能满足环评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三)线路与公路、河流、电力线、通讯线、无线电设施、铁路等交叉跨越时,应按《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

(四)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采取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5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