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1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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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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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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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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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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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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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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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非金属功能材料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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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经开区云龙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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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妙帮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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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明星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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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设置印刷间、吹塑间、原料间、成型包装间、办公区,同时配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除静电功能膜5000万张,功能膜彩袋3000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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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废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吹塑有机废气:在每台吹塑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再经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对有机废气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表膜印刷和覆膜工序的有机废气:采取产生部位重点收集和间全封闭负压收集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汇入活性炭系统处理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二)各类废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遂宁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涪江;生产废水为吹塑机循环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每年更换一次,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遂宁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涪江)。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废物: 办公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废油墨、废油墨桶、废粘接剂桶、沾有油墨的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四)设备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全自动吹塑机、复卷机、无溶剂复合机、高速电脑分切机、日立空压机,电子轴水墨印刷机,油墨印刷机,制袋机等设备,噪声值约在70-85dB(A)范围内,项目厂房为钢混建筑结构,项目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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