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安岳气田磨溪区块气田水达标外排处理项目 |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 |
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 |
北京伟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居分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169.43平方米,现状企业内已建有综合楼、厂房、库房、锅炉房等。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微电解装置、除氨氮装置、过滤系统、四效蒸发结晶装置)均采用钢结构撬装设备单元,安置于厂房内。企业污水处理厂原环评批复处理规模1500m3/d,实际运行最大处理规模1900m3/d,本次技改依托现有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设施,对现状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改建,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实现污水处理站的技改扩容至3000m3/d。本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结合区域气田水产量规律、装置更替实际条件,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装置更替措施,在尽量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且确保气田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以实现本次污水处理站的技改扩容;运行期:除处理达标的尾水外,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区内少量生产、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反冲洗水、污泥浓缩压滤废水等,生活污水包括办公生活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后,排入调节罐经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污水处理厂恶臭、天然气锅炉尾气。锅炉尾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进厂时不设调节罐,减少高浓度硫化氢废水停留时间;污水进厂后首先接入除硫装置的管道静态混合器中,减少污水中恶臭气体产生;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管道采用柔性连接;采用减震、隔声、消声和吸声措施,大部分泵和鼓、引风机位于车间内,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同时在排风机的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脱硫装置区的泵采取半地埋式,并且基础采取减震措施。营运过程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废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有蒸发系统产生的结晶盐、压滤机出来的污泥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液。新结晶盐外售给重庆伟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现废物资源化;实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清运点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应包括污水处理车间及其下设的池体(包括污泥池、应急池、清水池)、化学品库房、库房内的危废暂存间、机修区域及脱硫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