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7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30万吨/年油泥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遂宁市大英县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
|
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大英经济开发区,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11月经我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油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遂环评函﹝2020﹞77号)批复,年处理30万吨油泥。目前项目还未开工建设。现因项目建设地点和油基岩屑处理工艺调整,项目拟调整:①建设地点由厂区3号地块调整至2号地块;②油基岩屑处理工艺由“厌氧蒸馏+冷凝回收+油水分离”调整为“回转窑+二燃室焚烧炉+余热锅炉+脱氮(SNCR)+急冷塔+布袋除尘器+两级湿式洗涤塔+烟囱排放”;③原料油基岩屑库房最大堆存量由3400t调整为17850t,干渣库最大堆存量由3280t调整为10366t。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回转窑焚烧生产线、空压水站、油基岩屑库房(最大堆存量10500m3)、干渣库(最大堆存量12958m3)、1间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废气、固废、噪声等环保措施,并新增60MW发电机组(配套45t/h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等设备)、油基岩屑预处理系统能,事故水池、废水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依托已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油基岩屑30万吨,年发电量3852万kWh。处理后得到的干渣可用于砖厂或水泥厂生产的替代原料,实现油基岩屑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60万元。
|
1、废水
本项目余热锅炉废水、反渗透废水回用于湿式洗涤塔作为补充水,其余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焚烧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干渣出料和装卸废气。焚烧烟气经“脱氮(SNCR)+急冷塔+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两级湿式洗涤塔”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喷淋(旋流除湿)+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干渣出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通过总图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配套的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于废原料包装材料、焚烧炉飞灰、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空压站空气过滤废渣和废吸附剂、余热锅炉灰渣等。废原料包装材料属于HW49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焚烧系统飞灰、烟气净化系统废活性炭(HW18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项目”可处置危险废物,由厂区内处置项目处置;空压站空气过滤废渣、废吸附剂属一般工业固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