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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8551986

地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琪英食用菌现代化生产项目

遂宁市蓬溪县天福镇长坪村天福红江现代农业示范区

四川琪英菌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67.36亩,主要建设杏鲍菇、鹿茸菇、金针菇等培养出菇间等,并配套全品类包装车间及保鲜库等生产及辅助设施,建设面积约4492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鹿茸菇2160吨,杏鲍菇2700吨,金针菇3240吨的生产规模。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拌料粉尘:本项目拌料工序依托建设单位拌料车间进行拌料,干料拌设置在密闭的筒仓内进行,下料口处设置脉冲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湿拌料在搅拌机周边设置软帘密闭,搅拌机上方设置喷淋系统的处置方式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新建2座化粪池,容积分别为15m3和20m3;近期: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定期用于周边果林和农田施肥,所有废水不外排;远期:待紧邻本项目西南侧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西南侧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在安装设备时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音、墙体布设吸声棉等措施进行降低设备噪声;设备定期调试、维护,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厂内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外卖给有机肥厂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专业公司清掏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品回收站;菌包及废边角料一部分作为明和能源和建设单位锅炉项目的生物质锅炉的原料使用,其余部分外卖给有机肥厂综合利用。

二、相关文件

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取得了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表,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307-510921-99-01-894902】FGQB-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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