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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船山区永兴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6-11 2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134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遂宁船山区永兴加油站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船山永兴加油站

单位报送的《遂宁船山区永兴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宁船山区永兴加油站改建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旗山村一社该加油站原为遂宁船山区永兴镇旗山飞翔加油站,201111月你公司将该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加油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全部资产租赁并更名为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船山永兴加油站继续使用。201812月开始,你单位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对卧式单层0#柴油储罐、卧式单层92#汽油储罐、卧式单层95#汽油储罐都更改为地埋式SF双层,并新增24枪双油品加油机。在我局责令整改后,你单位开始补办环评手续。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667.4,加油罩棚占地面积110.88,站房占地面积102.06,油罐采用卧式SF双层油罐,油罐折算总容量为75m3,该项目为三级加油站。设置1座加油棚罩,建筑面积110.88,共设4个加油岛,每个加油岛上布置4枪双油品加油机。该项目年销售成品油2210t,其中0#柴油380t92#汽油1500t95#汽油330t。项目储存汽油最大量60m3,储存柴油最大量30m3,储罐均为埋地油罐。项目总投资42.3万元,环保投资为25.3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59.81%

该项目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遂东区国用[2011]01438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该项目为机动车燃料零售业,所属行业与土地用途相符,用地合法。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属于允许类。同时,该项目取得了船山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0903-52-03-518582JXQB-0144号),准予项目备案。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旗山村一社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建设施工期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应采取文明施工、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生活污水经加油站现有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针对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应集中堆放外售废品回收站,装修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挥发的油气、外来车辆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及扬尘、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等。应保证已有的储油罐一次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机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并结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国务院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四川省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卸油油气排放控制储油油气排放控制加油油气排放控制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加强对加油站地面的保洁工作,降低其含尘量,以减少地面产生的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油罐由专业的清罐专业作业单位每3-5年清理一次,油罐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同时项目加油区和卸油区滴落地面的废油采用河沙吸附处置。该项目废水还有站内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依靠地势沿环保沟排入隔油池,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本项目一体化污水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备用发电机、潜油泵、加油机)、进出站车辆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和通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油机底部设置减震垫。在进站、出站口设置减速带,尽量减少了刹车制动。同时加强管理和宣传,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要保证站界和周边敏感点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和4a类标准要求。

(五) 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体化污水站污泥、隔油池废油及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油罐清洗残渣、吸附有油的干沙。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暂存点,由永兴镇环卫部门清运。设置危废暂存间,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油罐清洗残渣、吸附有油的干沙、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桶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绵阳市天捷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同时,危险废物必须建立台账备查,并依据台账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在外运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主要有油罐、输油管道、加油罩棚、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实行分区防渗,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罐区、危废暂存间、加油管道、加油机底槽、卸油区、柴油发电机房、初期雨水环保沟、初期雨水隔油池、一体化污水站池等)和一般防渗区。并做好应急预案,若发现油品泄漏,需启动环境预警和开展应急响应。

(七)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从工艺设计和管理上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了油罐渗漏、油品跑冒等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风险。对装置周围可能的明火、电器火花和撞击火花进行控制管理,规范配置移动式灭火设备,做好防火和防爆措施。制定加油站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加强预案制定和演练。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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